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1-07-27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请各课题在申报时报科研科备案。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开展2021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接通知后,根据《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条件,认真组织申报。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以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为重点,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指导申报单位编写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行文上报(无签署推荐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

4、申报单位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hnzwfw.gov.cn/)”注册和办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业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由上述三个业务科组织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市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实施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符合领域发展方向的单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建设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由多家单位联合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2.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相关行业同行认可、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或科研开发人员5人以上。

3.基本具备研究开发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总值达到1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4.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

(三)申报材料

《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三份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相关单位直接申报,填写汇总表并以文件形式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8月30日-2021年8月31日

地   址: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东大厅27、28号窗口

联系电话:高新科  0394-8273762

          农村科  0394-8273763

          社会发展科  0394-8273761

 

 

附件1: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附件2: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3:周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