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日。
(三)2023年7月31日前需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周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4日。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本人签字扫描件,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以及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周口市外在岗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以“报考单位+意向岗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单位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邮箱成功接收报名材料为准。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该岗位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或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按照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
需要增加笔试或技能测试的岗位、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人岗相适”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测试等方式,综合评价意向人选能力素质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单位组成考察组,赴学校(2023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对象在周口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2.本次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3.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到岗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5.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服务电话:0394-7829066
附件1:周口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周口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5月26日